明确新《住房租赁条例》全面实施以后千层金,网络上就开始传言,房东税进入倒计时,这消息搞得房东们心里发慌。
隔壁小区的老李说:“房子空置了半年,好不容易降价才租出去,这要加了房东税,这点租金还不够还贷。”
别急,我们查过了相关的资料,还没有出台房东税的相关政策。新条例中主要有几点内容,大家要特别关注:
①根据第八条规定,出租房屋,出租人需要备案,出租人没备案的,承租人可以备案。
②根据第二十七条规定,中介机构需同步遵守第八条关于备案方式的要求。未履行备案义务的中介机构将面临最高10万元罚款(依据第四十一条)。
③根据第三十条规定,备案信息要与税务等八个部门共享。
这也意味着,新条例实施以后,原则上市场上每一笔租房交易,房管局基本上都能掌握。
而且,由于文件中明确要求租赁备案信息要与税务部门共享,再加上新条例明确2025年9月15日落地实施。
一时间千层金,很多人就觉得:这是不是要开始收“房东税”了?税负要增加了?
但事实上,好几个地方都紧急辟谣了:出租房屋相应的税费政策是实施了数十年的规定,并未因条例出台而调整,更没有新增“房东税”。
啥意思?
房东收租要交税,其实很早就有,早在1994年,国家就有白纸黑字规定,房租收入得交房产税和个税。
说白了,这税都收了30年了,而非突然的“加税”:
目前,房产税的法定税率设定为4%,但在实际操作中,普遍会按照减半增收的原则,也就是说,实际税率只有2%。
个人所得税方面,理论规定税率是10%,但是在实操时,很多地方按0.5%的税率核定征收。
所以综合来看,如果出租房都要去到税务部门办理纳税申报手续的话,一般来说税率只有2.5%。
假如一套房子的出租收入是5000千层金,一年是6万,年税费就是1500块,但是考虑到各地可能存在差异,实际缴纳也会存在不同。
另外,还有很多地方,将房产税和个人所得税打包以综合税率征收。
比如,北京以2.5%的综合税率征收,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。上海也是2.5%的综合税率。广州自有住房出租租金在2000元—30000元之间的,按照4%的综合税率征收。
所以看到这,想必大家都明白了,新规下,备案不代表对房东额外征税。但通过新规,国家逐步规范房屋出租中的税收,避免偷漏税,这是大势所趋。
过去三十年,国家税制以企业为核心,但伴随经济增量放缓、社会财富加速向个人集中,加之自然人税收长期存在征管漏洞(如个税占比不足10%),未来十年征管重心必将向高净值人群转移。
虽然现在没明确说要严查税收,可一旦备案信息联网,税务局就能立马掌握你的租金信息,到时候如果你不报税,年底个人税务申报的时候,就可能露馅。
不过,话又说回来,就目前的趋势来看,即便是房东们不纠结房租税的问题,房东以后的日子其实也好不到哪里去。
这两年,不仅房价进入到调整趋势,房租也是跌跌不休,根据克而瑞统计,7月,55个城市的个人房源新增供应量高达61.8万套,同比上涨12.19%,环比上涨7.03%,创下了近三年来的新高。
然而另一边,租金却持续低迷,自去年9月起,个人房源租金已连续11个月下跌,且最新的数据显示跌幅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。
上海的朋友发来消息:“五年前,自己的大户型住宅挂牌出租2万元/月,当时连保安都觉得价格太夸张,结果半天内以2.2万元/月成交。昨天中介打来电话,说这套房子大约能租1.5万元/月,说的时候还很没底气。”
毫不夸张的说,现在的租房市场就是个\"房东斗场\"——大量卖不掉的二手房砸手里,房东们只能转战租赁市场;
然而部分城市人口增长放缓甚至出现外流,直接削减了租房需求;加上政府大批量推出的六折保租房,房源多到租客都挑花眼了。
而且,因为经济环境的变化,很多租客的消费能力也受到影响,越来越多租客更倾向于寻找更具性价比的选择。这又进一步加剧了租房市场的空置,引发租金下行…
不过,这还不算,出租过房的人应该都知道,房租看似一年收12个月,实际上能拿到10个月就不错了。中间还有空置期、维修费、物业费……杂七杂八扣下来,真正到手没多少。
想把成本直接转嫁给租客?除非你的房子特别抢手(比如顶级学区、地铁口精装),不然想靠涨租金把成本转嫁给租客?根本没戏,市场上房子多的很,租客随便就能找到更便宜的替代品!
说到底,以后租金涨不涨,还得看租客的收入水平。
不管愿不愿意承认,房东们的“好日子”可能真的越来越远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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